2022年四川巴中平昌县市区公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2022年四川巴中平昌县市区公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申请期间

  • A+
所属分类:民办院校
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障入学机会公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同州街道办事处、江口街道办事处、金宝街道办事处、金宝新区管委会、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结合城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城镇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活动实施方案》(平昌同州办发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障入学机会公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同州街道办事处、江口街道办事处、金宝街道办事处、金宝新区管委会、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结合城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城镇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活动实施方案》(平昌同州办发[20022]64号),希望广大家长关注。一、招生原则(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严禁以笔试、面试、面谈、评价等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校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严禁特殊培养。(二)坚持就近入学。严格实行统一招生,贴近就学原则。以适龄儿童户口地址、未成年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未成年法定监护人在房管局登记的购房合同为依据,学校接受符合服务区内条件的适龄儿童。(三)坚持平台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全省招生平台统一管理。任何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收费,主动招生或主动报名招生。(四)坚持班额严格管理。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严禁新增人员55人以上。(五)坚持统筹协调。认真做好进城务工、返乡务工等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统一安置工作。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保“应该全进”,不得拒绝有能力接受一般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班。做好符合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因病军人子女、消防救助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疫病防控现场医务人员子女、拆迁安置子女以及其他各种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二、招生对象(一)1年级1.2022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以上户籍或居住地为平昌县市区儿童少年,2.2022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以上城镇外出务工人员(平昌县域外户口在平昌县域内工作者)子女。(二)七年级1.城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儿童少年;2.回到户籍地平昌上中学的儿童少年;3.在城市打工(平昌县域外户口在平昌县域内打工)的孩子。三、实施程序(一)公告根据城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情况,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公布学校服务范围。通过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教育、官微等向社会公布。(二)报名方式5月15日至5月30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家长登录《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升招业务系统》或长按识别句末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收集。无法修改自5月31日以来收集的信息。(三)资格审查已选择升入公办学校,网上报名完成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平台提示信息,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生源学校(幼儿园),各生源学校(幼儿园)逐一登记。城镇公办学校(该州学区学校和江口学区思源实验、星光实验学校)现场信息审核,具体地点、时间由该州学区教育督导站和江口学区教育督导站安排。6月2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四)招生采用该州学区教育督导站,江口学区教育督导站根据招生区划区域录取学生,学校学位充足,录取所有学生。如果缺少同一批次的学位,计算机会随机分配一个比特来录取,未录取的学生会被安排在一所相对接近的学位足够的学校。原则上按照以下顺序招生录取: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相符,户口与房产相符,且均在划断范围内)的儿童少年,提交户口本、房产证或房管局登记的购房合同等资料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学校招生区划区域内,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该区域内无房地产)的儿童少年,应提交户口簿等资料3.“优待抚育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公安烈士、公务牺牲受伤公安民警和公务牺牲死亡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提交相关部门证明资料,4.拆迁落户适龄儿童少年出具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证件和临时居住地居委会证件。5.“有房无户”(房产地址在招生学校服务区,但户口不在招生学校服务区)的儿童少年,提交户口本、房产证或房管局登记的购房合同等资料6.“无户无房”(户籍和房产地址都不在市区学校服务区,以及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搬迁等)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江口学区教育督导站和该州学区教育督导站组成平昌县第三小学、平昌县第五小学、平昌县第六小学、统一部署于平昌县星光实验学校。(五)发布结果江口学区教育督导站和该州学区教育督导站在录取完成后,将通过“《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升招业务系统”公布录取结果,确保阳光招生,实现公平、公正、公开。学生本人或家长可于7月30日至31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六)报名报名8月4日至5日,一年级和七年级学生应录取学校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报名。(七)追记返乡就读的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未注册学生根据提供的具体资料,该州和江口学区教育督导所推荐进入学位空缺学校,并于8月31日前向学校报送注册。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负责教育的领导和学区教育督导站负责人、各村(社区)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辖区学校招生入学活动。各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二)加强政策宣传。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村(社区)、相关学校利用微信公众号、社会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重要信息,向社会公开招生通知、开展咨询服务等事项。全面、细致,正确解读招生政策和平台应用流程。各进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现场会、网上授课等形式落实幼儿园和小学毕业班家长报名指导,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社会认知度和工作规范性。(三)如实提供资料。家长将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如实填写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信息,如实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现场审核。弄虚作假导致资料不属实、拒绝提供资料的,由江口学区教育督导站和该州学区教育督导站于8月25日至30日统一安排在学位充裕的学校。同时兼顾民办学校的儿童少年,按照《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通知》的要求,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四)严肃招生纪律。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村(社区)和有关机构在家长需要出具学生入学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应当如实提供,不得出具虚假证明。该州学区教育督导站和江口学区教育督导站应按要求认真审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供的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各校要高度重视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严格按照《四川省普通中小学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招生结果导出注册学籍。学生填报的学校志愿经确认录取后,只能报录取学校,学籍只能报录取学校。学校擅自招收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擅自超出计划招生的学生一律不登记学籍。五、招生学校、服务范围(一)一年级招生学校及服务范围平昌县实验小学:新平街东段:单号5号-45号、双号2号-68号新华街东段:单号1号-69号、双号2号-108号平安一巷:单号49号以下、双号50号以下另列:平安二巷、南一、二、三巷花园巷友谊巷百步阶汉中巷归仁二巷袁一、二、三巷。平昌县第二小学:新平街西段:双号2号-16号新华街西段:单号1号-361号、双号2号-290号平安一巷:单号51号以上、双号52号以上幸福巷:单号39号以上、双号40号以上其他:文明巷、新北巷公园一、二、三巷北一、二、三巷春光苑游人道堰池湾巷唐家碥管区其余地区,明月一、二、二、三巷三巷碑曲巷井湾巷陆桥巷佛巷向阳一、二巷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weinxin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 weinxin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